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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杭州市援疆指挥部
二、承办单位
阿克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运营单位
浙江中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5年10月19日(星期日)10:00鸣枪起跑
地点:新疆阿克苏市
五、比赛项目和规模
(一)马拉松(42.195km),1500人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km),3500人
(三)健康跑(约5km),5000人
六、比赛路线
马拉松:龙潭湖公园南门-公园街-永宁西路-稻香路-阿克苏国家湿地公园东门-阿克苏国家湿地公园内环道-湿地公园南门-巴格其路-(右转)045乡道-(右转)045乡道-(左转)045乡道-学府西街-稻香南路-稻香路-友谊北路-前进西路-西湖大道隧道-锦绣路-公园街-龙潭湖公园南门(终点)
半程马拉松:龙潭湖公园南门-公园街-永宁西路-稻香路-阿克苏国家湿地公园东门-阿克苏国家湿地公园内环道-湿地公园南门-巴格其路-(折返)巴格其路-稻香路-友谊北路-前进西路-西湖大道隧道-锦绣路-公园街-龙潭湖公园南门(终点)
健康跑(5公里):龙潭湖公园南门(主会场)-公园街-永宁西路-(右拐)稻香东路(终点)
七、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中国马拉松管理文件汇编》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
在规定时间内按竞赛项目在不同区域分别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
按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健康跑排列出发顺序,各项目之间间隔10米安全区。本次赛事不设置竞速轮椅组别,非竞速轮椅运动员须在所有运动员最尾端出发。运动员要执行裁判员具体安排。
(四)发令时间
2025年10月19日(星期日)10:00
(五)关门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参赛运动员未在规定的关门时间跑完对应的距离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
关门距离和时间见下表:
发令时间 | 10:00 | ||||||||
距离 | 5公里 | 10公里 | 15公里 | 20公里 | 半程 马拉松 | 25公里 | 30公里 | 35公里 | 马拉松 |
关门 时长 | 45分钟 | 1小时30分 | 2小时10分 | 2小时50分 | 3小时 | 3小时35分 | 4小时15分 | 5小时 | 6小时 |
北京 时间 | 10:45 | 11:30 | 12:10 | 12:50 | 13:00 | 13:35 | 14:15 | 15:00 | 16:00 |
健康跑关门时间为比赛发令后1小时。
注:发生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指挥。
(六)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参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的运动员提供一次性(感应器)计时芯片服务。
2.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
3.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项目采用感应计时设备,每位运动员都必须佩戴组委会发放的一次性不回收感应计时芯片。组委会在起(终)点、折返点及每5公里点设有计时芯片感应带,运动员在比赛中须逐一跑过,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名运动员的比赛成绩。除起点外,两个计时芯片在任一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也将取消相关运动员的成绩。
4.健康跑不提供计时芯片服务。
(七)物品存放
参赛运动员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只负责寄存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项目的运动员衣物),到达终点后,请到对应号码的区域领取衣物。运动员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运动员本人承担。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15分钟截止,请运动员安排好时间。比赛当日半程运动员在13:30前、马拉松运动员在16:30前到指定存衣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可于第二天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3日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八)补给站、饮/用水站
1.自起点开始每5公里设置一个补给站,两个补给站之间设置饮/用水站。
2.沿途根据路线情况还将提供食品补给,食品供应具体安排请查阅《参赛指南》。
(九)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电子参赛指南》(在领取参赛物品时发放)。
八、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马拉松项目年龄限20周岁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
2.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周岁以上(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
3.健康跑项目年龄不限,13岁以下(2013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未成年人报名需要监护人陪同;
4.报名注意事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免责声明后(领取赛事物资时提交),方可报名参加比赛;年满65周岁(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有直系家属签名,并且参赛运动员针对自身体质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赛。
(二)健康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合适项目参赛,并已确认参赛声明中的有关条款。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本次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妊娠期孕妇;
7.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
8.比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
9.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
10.其他不适合运动的情况。
建议运动员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压、心率、心脑血管、心肺肝肾功能等),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办法
2025年8月15日10:00开启报名,采用先报先得,额满即止的方法。运动员登录赛事官方公众号「阿克苏市马拉松」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随时截止报名。
(四)报名收费标准(人民币)
1.马拉松120元/人,半程马拉松100元/人,健康跑60元/人。
(五)所有项目一经报名成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放弃比赛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国内报名(不含港澳台地区)均使用二代本人身份证,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
(七)参赛个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竞赛物品
1.赛前两天参赛运动员需根据赛事官方公众号「阿克苏市马拉松」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参赛号码布、感应计时芯片、《参赛指南》等竞赛物品。详见《竞赛物品领取须知》,不允许代领。
详细信息请关注赛事官方公众号或致电咨询。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名次奖
按照枪声成绩录取男子、女子前八名,净计时成绩录取九至二十名分别获得以下奖金。(见下表)
马拉松名次奖奖金(人民币)
名次 | 奖金 |
第一名 | 10000 |
第二名 | 8000 |
第三名 | 5000 |
第四名 | 4000 |
第五名 | 3000 |
第六名 | 2000 |
第七名 | 1000 |
第八名 | 800 |
第九名至二十名 | 500 |
(二)半程马拉松名次奖
按照净成绩录取男子、女子前20名名次奖,给予奖励。(见下表)
半程马拉松名次奖奖金(人民币)
名次 | 奖金 |
第一名 | 5000 |
第二名 | 3000 |
第三名 | 2000 |
第四名 | 1000 |
第五名 | 800 |
第六名 | 600 |
第七名 | 500 |
第八名 | 400 |
第九名至二十名 | 300 |
(三)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者名单将在官网公示10天,如无疑义,获奖运动员奖金打入预留银行卡。如有运动员被取消名次,将同时取消相应的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按照中国税法有关规定,需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四)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名次奖男、女前3名运动员各颁发奖杯一座、奖牌一枚;在规定时间内所有跑完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均发放给完赛奖牌;马拉松、半程马拉松电子成绩证书在网上打印。
(五)健康跑不录取名次,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发给参赛证书。
(六)凡参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健康跑运动员,均发给参赛T恤、盛衣包、号码布。
(七)领取奖金有效期为正式公布获奖名单15日内,逾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八)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阿克苏市马拉松组委会所有。
十、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沿半程马拉松路线约2.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10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运动员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二)沿着参赛运动员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大约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运动员有问题可以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一、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投保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人身保险说明书》可于赛前登录赛事官网查阅。
(二)比赛和/或比赛相关活动期间,赛事裁判、医护人员、志愿者以及工作人员有权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参赛的运动员判定终止比赛,如运动员强硬继续参赛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运动员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三)运动员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运动员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运动员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运动员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运动员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五)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运动员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十二、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比赛路线各分段计时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工作人员及裁判员有权终止运动员比赛,并当场没收违规运动员号码布,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规人员取消比赛成绩、禁赛1~2年或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新疆马拉松及路跑协会、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对于情节恶劣或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组委会将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2.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的;
3.运动员携带他人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的;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的;
5.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的;
6.运动员的教练员乘任何车辆进入比赛跑道的;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个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8.私自伪造号码布参赛的;多人交替替跑的;
9.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10.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1.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13.未按照报名项目参赛的;
14.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利用违规手段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盗取、倒卖)参赛资格、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参赛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新疆马拉松及路跑协会和本届赛事组委会竞赛部负责选派裁判员。
十四、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阿克苏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邮政编码:843000
联系电话:400-1111-042
十五、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阿克苏市马拉松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