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名称:黄沙百战乌海乌兰布和沙漠越野赛
赛事时间:2026年6月6日(星期六)
赛事地点:乌海·乌兰布和沙漠
1、赛道(具体赛道以最终公布为准)
沙漠地形赛道中设引导旗,运动员需按照引导旗路线行进,通过所有检查点(打卡),不得偏离引导旗两侧各100米。
2、赛道路线图及海拔图
50公里组别赛道路线图及海拔图
30公里组别赛道路线图及海拔图
10公里组别赛道路线图及海拔图
5公路组别赛道路线图及海拔图
1. 50公里组运动员至少有2年内1次50千米及以上或2次40千米及以上跑步比赛的完赛证明。年龄限18周岁以上(2008年6月6日前出生),60周岁以下(1966年6月6日后出生)。
2. 30公里组运动员至少有2年内1次20千米及以上跑步比赛的完赛证明。年龄限18周岁以上(2008年6月6日前出生),60周岁以下(1966年6月6日后出生)。
3. 10公里、5公里组年龄限12周岁以上(2014年6月6日前出生),60周岁以下(1966年6月6日后出生)。
4. 参加50公里组或30公里组的参赛选手报到时应持有1年内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以下疾病或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赛前一晚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7)孕妇;
(8)其他不适宜运动的疾病患者。
5. 被国际或国内任何单项体育组织停赛的参赛者,停赛期间没有参赛资格。
6. 须提供线下赛事完赛证书,不接受线上赛事完赛证书及跑步轨迹报名。
7. 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取报名资格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且不退还报名费。
8. 凡报名成功的参赛者均视为已接受了赛事规则,不得随意转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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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最新《中国登山协会山地越野跑赛事竞赛规则》。
(二)号码布及参赛芯片
1. 号码布是参赛运动员的重要参赛标识,比赛过程中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号码布,不按规定佩戴号码布则不能正常检录和参赛,具体要求如下:
(1)大号码布需佩戴在大腿以上和前胸以下的身体正前侧,且比赛全程不被遮挡,若号码布缺失,将不允许检录或继续比赛;
(2)小号码布用于存包;
(3)号码布不得转让他人参赛,如因号码布转让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2. 参赛号码布是运动员享受组委会提供相关赛事服务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将无法享有组委会为选手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摆渡车搭乘等。
(三)检录
1. 检录区的工作人员将根据发枪时间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证明(号码布、计时芯片)进行检录,告知安全事项,建议参赛选手在所参与组别赛事开赛前6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
2. 检录区的裁判和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竞赛装备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参赛选手如未携带全部指定竞赛装备,须按照裁判要求补齐缺少的竞赛装备,否则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出发
1. 比赛采用分组发枪起跑形式,详见竞赛日程表;
2. 各组别起跑站位,优先50公里组,其次30公里组。
(五)计时与成绩
1. 50公里组、30公里组、10公里组比赛采用一次性芯片计时,不收取芯片押金,赛后不回收,计时芯片粘贴于参赛号码布背面,将在参赛选手签到领物时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请勿撕毁、弯折芯片或将芯片置于强磁或高温环境,芯片一旦损坏将无法记录选手的比赛成绩,5公里组不设计时;
2. 比赛成绩判定采用枪声成绩,选手依次在起点、赛道途中和终点设有计时检查点,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须依次通过所有计时检查点,成绩方为有效;
3. 如有成绩缺失情况发生,参赛选手可在赛事关门后6小时内提出补填申请,选手须提供缺失成绩的有效举证(如拍照、轨迹等)经裁判组判定认可,组委会将补填缺失成绩。
(六)关门及收容
1. 综合评估赛道难度、运动员结构及天气等因素,设置各赛段的关门时间,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各关门站点的关门时间前通过该站点,否则将被在该站点强制退赛,并就近等待收容;
2. 关门时间可能会因天气、延迟出发等因素进行临时调整,参赛选手需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
3. 收容将按赛道行进方向依次进行,各关门点的等候时间预估在1-2小时内不等;
4. 各比赛项目关门点位的具体关门时间以赛前官方发出为准。
(七)退赛
1. 起点关门时间为发枪时间后5分钟,超过出发时间5分钟之后未经过起点线的选手则视为未出发(自动退赛);
2. 在检录区、赛道中被抽查发现未按要求携带竞赛装备的将被强制退赛;
3. 拒绝接受竞赛装备检查或未通过竞赛装备检查的选手将被强制退赛;
4. 选手不得在站点外的区域擅自退赛(因身体不适受伤等无法继续参赛者除外);
5. 选手必须在各站点关门时间前完成打卡,超时未打卡者,将被强制退赛或视为退赛;
6. 在两个站点之间决定退赛的选手,必须前往距离最近的站点办理退赛(速度较慢的选手如果需要返回上一个站点退赛,需要考虑站点是否已经关门撤场或及时联系组委会);
7. 医疗及救援人员有权根据选手状态强制要求选手退出比赛;
8. 已退赛选手必须允许工作人员在其号码布指定区域做相应标识并撕掉计时芯片;
9. 退赛选手需在指定地点等候收容车,未获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八)犯规与处罚
1. 未按照规定的比赛路线进行比赛,有意或无意抄近道及跑错路等,一经发现并确认非赛道标识问题且运动员有获利,取消成绩;
2. 故意阻挡或阻碍其他参赛选手,取消成绩;
3. 未按照要求携带竞赛装备,取消成绩并强制退赛;
4. 在赛道中随意丢弃垃圾,破坏环境,取消成绩,情节严重者可追加处罚;
5. 未按照顺序依次经过计时检查点,取消成绩;
6. 借助交通工具或其他外力等帮助自己或他人在比赛中获利,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7. 被关门后,执意强行进入赛道继续比赛,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8. 拒绝配合并不执行组委会裁判决定,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9. 故意或恶意占用医疗急救和救援资源,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10. 有辱骂、殴打参赛选手或工作人员等恶劣行为者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11. 替跑、故意佩戴多人计时芯片参赛,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佩戴者及获利者均将受到处罚;
12. 蓄意破坏、移动赛道引导系统,赛道引导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路标、反光条、警戒带、指示牌、大型 A 架、竹竿、地贴等,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13. 破坏赛道途径的文物古迹,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14. 擅自退赛离开赛道未通知组委会,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15. 服用兴奋剂,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16. 有可能危害到其他选手人身安全、严重影响赛事运行、妨碍防疫措施执行、危害国家或公共安全等,取消成绩并追加处罚。
(九)涉及反兴奋剂问题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
(一)个人名次奖励
为 50 公里组、30 公里组、10 公里组的男女前三名设置奖金,可参见 七、奖项设置
(二)完赛奖励
1.组委会对在关门时间前完成的 50 公里组和 30 公里组选手,颁发完赛服。凡退赛、违规选手或未能在关门时间前完成比赛的选手无法获得完赛服装。
2.组委会对在关门时间前完成对应组别的选手,颁发完赛奖牌。凡退赛、违规选手或未能在关门时间前完成比赛的选手无法获得完赛奖牌。
(三)补充说明
1.获奖者名单将于赛后一周内发布,在赛事公众号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按获奖选手留给组委会的联系方式办理领奖事宜,按规定支付奖金或奖品,如果发现有违规罚时等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奖金或奖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上奖金由组委会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2.获奖选手按照枪声成绩录取,任何违反竞赛规则的选手,包括竞赛装备检查不合格,直接取消完赛获奖资格。
3.参赛选手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可通过赛事公众号下载电子版完赛证书。
竞赛装备是面对赛道复杂环境的最后一道底线,组委会有权在赛前出于安全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如天气因素)追加竞赛装备的品类和数量。选手在报到时与比赛途中,组委会工作人员都将检查有无携带赛事规定的“竞赛装备”,凡是“竞赛装备”不齐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或者被罚时。赛事进行期间,各参赛者须全程携带竞赛装备。
竞赛装备检查安排如下:
1. 赛前:领物、检录、对各组别所有运动员进行严格、详细的竞赛装备检查。
2. 赛时:检查站抽查。
3. 赛后:各组别男、女前10名进行全面检查,其他人员抽查。
1. 组委会将根据比赛路线和赛事规模,组建由定点医疗救护团队、救援团队组成的赛事医疗与救援保障系统:
(1)定点医疗救护团队由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对起终点、站点及赛道上的医疗需求进行响应,且将在紧急情况下向定点医疗单位的转运工作。
(2)救援团队由专业救援人员组成,并配置救援车辆,负责对赛道固定救援点位及重点赛段的救援需求进行响应。
(3)赛事组委会对凡自愿离开赛事区域与赛道的参赛者不再提供任何医疗保障。
2. 配备必要的医疗用品、救援装备。
3. 所有赛事官方医疗人员、救援人员均有权:
(1)在认定某位参赛选手因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比赛时,要求该参赛选手退赛。
(2)以任何方式协助选手脱离险境。
(3)指导参赛选手接受更适合其需要的治疗方案。
4. 选手须知
(1)选手在受到官方医疗或救援相关人员询问身体状况时,必须暂停比赛配合询查。
(2)参赛选手如有受伤或不适,可至站点寻求医疗帮助,或让其他参赛选手告知赛事官方医疗、救援人员。
(3)选手应在赛前将号码布背面的个人应急信息填写完整,如血型、紧急联系人等。赛时若有救援需求,可拨打号码布背面的救援电话,组委会将对选手状况进行判定并提供必要的救援协助。
(4)选手一旦向组委会请求救援,如官方医疗、救援人员判定选手因健康问题无法继续参赛,被救援者必须无条件接受该决定。
(5)选手需知晓救援队自收到求救信息到抵达施救地点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选手的安全取决于随身携带的物品是否充足有效。
(6)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通常与急诊相关的医疗服务会先由参赛者自行支付,涉及赛事保险的报销会根据其医疗病历本的记录与时间在之后自行申请相应的保险赔付。
1.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购买比赛/工作/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
2. 因参赛选手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负。
3. 参赛选手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 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请参赛选手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4. 组委会为参赛者购买的人身意外险为最基础的赛事保险,参赛者自身疾患引起的病症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参赛者需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购买其他保险,否则视为认定组委会为其购买的保险已满足其需求。凡报名参赛者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视为同意以上保险条款并承担相关责任,选手如有特殊需要,请自行购买合适的补充保险。
5. 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疗救援。如选手需转至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其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6. 一般保险基础流程为:
出现意外→(如为交通意外须)第一时间报警→(同时)第一时间报保险→跟随保险客服提供的流程收集相应的资料→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处理,并留存相应的发票凭证→跟随保险客服的引导提交资料→出险赔偿。
1. 申诉处理:运动员对比赛的成绩产生异议,可在完赛后3小时内向纠纷处理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并同时缴纳申诉费。如果申诉成功,申诉费予以退还。纠纷处理小组决定为终审裁决。
2. 纠纷协调:纠纷处理小组人员组成由一名主办单位领导、总裁判长、一名其他选手代表等其他由组委会基于个人能力挑选的相关人员组成。依法依规解决赛事中出现的对裁判长作出裁决结果不服的申诉和上述第一点中所列质疑或申诉以外的纠纷。
组委会保留根据需要随时变更路线、检查点和补给站的权利。因突然到来的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时,出于对所有人员的安全考虑,赛事组委会有权临时中止比赛、修改关门时间、推迟出发时间甚至取消比赛。
相关条款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同时保留在适宜情况下对赛事规则、赛道或其它安排作出调整的权利。如有补充及进一步明确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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