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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宁夏固原市彭阳半程马拉松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拟)
赛事监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主 办 单 位:中共固原市委员会
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 办 单 位:中共彭阳县委员会
彭阳县人民政府
协 办 单 位:彭阳县委宣传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宁夏路跑运动协会
二、赛事信息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12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11:00结束;比赛地点在宁夏固原市彭阳县彭阳体育馆广场。
(二)项目设置及规模
1.半程马拉松(21.0975km),限报5000人,大众选手不少于总规模90%。
2.赛事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仅限中国籍选手(含港澳台)参赛。中国内地选手凭居民身份证参赛;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选手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赛。
(三)比赛线路
1.线路描述:起点(彭阳体育馆广场) → 沿彭安街向西 → 左转进入朝那桥 → 沿朝那路向南 → 右转进入兴彭大街向西 → 右转进入平安路向北 → 左转进入茹河街向西 → 左转进入永丰路向南 → 左转进入栖凤街向东 → 左转进入兴业路 → 进入G327 → 关平路 → 富阳路 → 右转进入茹河街向西 → 右转进入广安桥向北 → 右转进入彭安街向西 → 终点(彭阳体育馆广场)。
2.赛道标识:组委会将沿赛道设置清晰、完备的引导标识:沿途每1公里设公里牌,在所有折返、转弯及分道路口设置方向指示牌,并在各项目终点线前100米处设置终点提示牌和运动员分流指示牌,终点线设置醒目标识。
三、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参赛选手须正确佩戴好本届赛事号码布,号码布须挂在胸前,不能遮挡,至少在赛前2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
(三)起跑及发枪顺序。本次赛事采用一枪发令制,参赛选手从检录区依次出发。
(四)关门位置和时间
为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和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比赛计时感应地毯即停止工作,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参赛选手未在规定的关门时间跑完对应的距离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援助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
关门时间按北京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
发令时间 | 8∶00 | ||||
距离 | 5公里 | 10公里 | 15公里 | 20公里 | 半程马拉松 |
关门时间 | 1小时 | 1小时30分 | 2小时10分 | 2小时50分 | 3小时 |
具体时间 | 09:00 | 09:30 | 10:10 | 10:50 | 11:00 |
(五)计时办法
1. 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双芯片感应计时,参赛选手正确佩戴感应计时芯片的号码布通过起点时开始计时,不收取芯片押金,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2. 组委会为所有参加半程马拉松项目比赛的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并在起点、每5公里点、21.0975公里点设有感应计时地毯,选手在跑的过程中,均必须依次通过所有的地面感应计时带,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因个人原因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无法生成成绩证书,不予排名,并取消比赛成绩。
(六)存取衣
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到达终点后,到对应号码的区域领取衣物。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比赛当天起点存包服务将于鸣枪前10分钟截止(即07:50截止),请选手安排好时间。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12:00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可于赛后一周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赛后一周内无人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发生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统一安排)
(七)补给站、饮水/用水站
赛事将沿赛道设置补给站与饮水/用水站。自起点开始,每5公里设置一个补给站,提供运动补给、运动饮料及饮用水;在两个补给站之间,即赛道约每2.5公里处,设置一个饮水/用水站,提供饮用水。
(八)医疗救护
1. 在比赛起点和赛道沿途(每2.5公里)及终点均设固定医疗点。
2. 赛道沿途配备流动AED医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
3. 赛道沿途配备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选手可随时向他们求助。在比赛中,医疗救护组负责人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的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
(九)移动卫生间、垃圾处理
组委会在起点、沿途赛道及各项目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为保护环境及倡导文明参赛,选手在比赛起终点及沿途非卫生间区域不得随地便溺,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口罩、包装纸、瓶罐等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专门垃圾箱、垃圾袋内。
(十)其他
交通、补给分布、摆渡车、交通指南、洗手间分布图、赛事功能区划分图等信息,请关注赛事官方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通过官方平台出示的《参赛指南》自行下载。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赛事年龄限18周岁(2008年1月1日前出生者)至6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者),高水平运动员除外。
2.特殊情况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健康要求
马拉松运动是一项长距离、大负荷、高强度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具有长期参加长跑锻炼的基础,并已确认参赛声明中的有关条款。组委会建议参赛选手在赛前一个月内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以确定是否适合参加高强度的运动比赛,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压、心率、心脑血管、心肺肝肾功能等。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允许报名参加比赛,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2周患感冒者;
7.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者;
8.孕妇;
9.患有传染性疾病未痊愈者;
10.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三)报名办法
1.半程马拉松项目5000人,采取先到先得方式,报满即止。
2.报名通道开启后,选手登录“彭阳教育”官方公众号平台或“西北马拉松管家”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成功者将收到确认短信通知。
3.所有项目一经报名成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放弃比赛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组委会将于报名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结果。报名者也可通过官方公众号自行查询。
5.不予报名参赛选手
(1)因违反田径竞赛规则和相关赛事规程,被中国田径协会处以禁赛处罚的选手。
(2)因违反组委会所承办的各项赛事有关规程,被组委会处以禁赛处罚的选手。
(四)报名费
半程马拉松120元/人
(五)其他事宜
经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赛前领物,如因自身原因无法抵达领物现场领取参赛物资并参赛,参赛包不予发放,报名费不予退还。本次赛事仅限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半程马拉松项目男子组、女子组各取前一百名予以奖励,前3名以枪声成绩为准,4-100名以净计时成绩为准。具体如下:
奖励内容 | 完赛名次 | 奖金额度(人民币 元) |
半程马拉 松奖金 | 1 | 5000 |
2 | 3000 | |
3 | 2000 | |
4 | 1000 | |
5 | 800 | |
6 | 600 | |
7 | 500 | |
8 | 400 | |
9 | 300 | |
10 | 200 | |
11-100 | 100 |
注:所有获奖运动员请完赛后到赛后控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公示15个工作日后统一发放。如发现替跑、未按项目比赛、不按规定佩戴号码布等违规行为,取消该选手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2.所获奖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3.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选手,凭完整的号码布到完赛物品发放处领取奖牌。
4.完赛选手于赛后24小时内自行登录官方公众号平台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
六、处罚办法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资格,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一经查处,对违规者将终身禁止参加彭阳半程马拉松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及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由于替跑、蹭跑、伪造(转卖转让)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起点、每5公里计时点、折返点及终点进行录像监控。比赛中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内部约谈、责令检查、暂停比赛资格、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2.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3.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4.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6.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及纪念品;
8.在起跑与终点区域附近或赛道当中滞留(如拍照、队列、等候其他选手、表演或其他影响他人比赛的行为);
9.不按规定要求携带本人号码布通过终点;
10.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等;
11.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
12.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吸烟、乱扔垃圾、踩踏花坛绿化地及影响其他选手跑步安全的行为);
13.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裁判执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妨碍比赛秩序;
14.推婴儿车参加比赛或携带宠物伴跑;
15.为获得不当利益,比赛中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比赛的;
16.非肢体残疾选手使用普通轮椅参赛;
17.隐瞒身体疾病、妊娠期孕妇参赛;
18.就赛事活动发表不实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19.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20.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
七、保险
(一)本次比赛为每位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0万元(含猝死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任何错误的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二)请选手谨慎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报名。参赛期间由于选手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如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三)比赛和比赛相关活动期间,赛事裁判、医护人员有权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参赛的运动员判定终止比赛,如运动员强硬继续参赛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疗救助。参赛选手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五)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八、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由省级监管单位选派。
九、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